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

2023-09-25 04:20:49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保险(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标签 报销   期限   生育保险
今日推荐
保险专业术语(保险专业术语及法律专业术语,有司法解释的)
保险专业术语(保险专业术语及法律专业术语,有司法解释的)

保险常用英文词汇1、保险业常用英语词汇总结(Insuranc...[详细]

独家专栏
精彩推荐
热门排行
热门标签